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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提升工程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2〕9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道路北至清逸路、南至菁华路;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道路北至光华路、南至凌云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中新梅路(清逸路-菁华路)工程全长约 548 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 36 米,翔天路(光华路-凌云路)工程全长约 360 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 12.5 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425万元。
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暂定16594280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中的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乘以系数0.92的基础上浮动-5%(含本数)。
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和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止。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保持一致。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保持一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发布。
招 标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佳、王玲、唐虹波
电 话:0574-87298539
邮 箱:595827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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