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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宁波软件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竞价公告
本竞价项目宁波高新区宁波软件园二期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甬高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宁波高新区甬高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价。
建设地点:高新区宁波软件园二期。
建设规模:本次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4部电梯大理石地面破损、地下室车库地面破损、南北2个地下室出入口坡道基层修复、非机动车库顶面和内墙面破损脱落、大楼西侧大楼东侧电梯前室墙面污损、创苑路东门地面下沉、二楼大理石地面开裂破损、厨房背面过道墙面改为抛光砖、地下室水泵提升、场地北侧绿化区种植灌木等。(详见设计图纸)。
发包控制价:2344672元。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发包范围:本次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4部电梯大理石地面破损、地下室车库地面破损、南北2个地下室出入口坡道基层修复、非机动车库顶面和内墙面破损脱落、大楼西侧大楼东侧电梯前室墙面污损、创苑路东门地面下沉、二楼大理石地面开裂破损、厨房背面过道墙面改为抛光砖、地下室水泵提升、场地北侧绿化区种植灌木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1 本次竞价要求竞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完成高新区规模以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登记(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其他要求
3.3.1 系统录入要求: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2 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 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1 竞价书格式及内容:按附件提供的格式及内容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自行编制)。
4.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4.3有效报价范围:-5%(含)~-10%(含),即2127975元 ~2236323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177699元(含税),不参与下浮。
4.4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若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视为细微偏差,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报价=经修正的报价(下同)。
5.1 评审委员会组建:发包人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竞价书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5.2 评审程序及预中选人确定
5.2.1 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2家的,首先进行价格评审, 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前11家进行排序(不足11家的全部排序,得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排序在前,报价也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再对排序第一的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并对排序第二的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此类推,直至产生预中选人。
5.2.2 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为2家的,对价格低者进行资格审查(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先抽中者在前),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并对另一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为预中选人,审查不合格的否决其竞价书,同时,发包人将重新组织竞价或直接采购。
5.2.3 递交竞价书的竞价人≤1家,发包人将重新组织竞价或直接采购。
5.3 价格评审
5.3.1 报价高于合理报价范围上限的,竞价书将被否决;报价低于合理报价范围下限的,得基本分60分。
5.3.2 评审衡量值:进入评审衡量值组合的各竞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权重B1+进入评审衡量值组合的次低竞标评审价格×权重B2+评审控制价×(1+浮动率A)×(1-权重B1-权重B2)(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评标衡量值计算公式中的浮动率、权重在报价结束后随机摇号确定。
浮动率A和权重B1、B2数值对应表:
对应 球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浮动率A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权重B1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权重B2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评审控制价指发包控制价剔除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后的价格。竞标评审价格指竞标价格剔除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不可竞争费后的价格。
5.3.3 报价得分计算:竞价人报价与评审衡量值进行比较,得分计算方为:报价与评审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每高于评审衡量值1个报价偏离单位的,扣2分;每低于评审衡量值1个报价偏离单位的,扣1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个报价偏离单位=(报价上限-报价下限)/10=10834.8元)(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5.4 资格审查
5.4.1 竞价人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否决其竞价书。
5.4.2 竞价人竞价书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发包人提供的附件要求,不符要求的,否决其竞价书(格式或内容略有调整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影响评审或更有利于发包人的除外)。
5.5评审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6.1 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下载相关内容。
6.2 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 9时00分。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价,所有竞价书均采用电子格式。竞价人须在竞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书上传至“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6.3 逾期上传的竞价书,发包人均不予受理。
6.4 竞价书开启时间同竞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
发包人:宁波高新区甬高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工
竞价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12室
联 系 人:金星星、任倩、肖玮
电 话:0574-27831578、1586751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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