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职责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26 15:19:41 阅读:次
一、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做好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制订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做好行政服务大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进场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场地保障等平台服务保障。
(五)提供企业投资项目代(帮)办服务。
(六)负责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务性工作。
(七)协助做好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